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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奥运火炬传递工作人员第五次培训及着装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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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火炬传递工作志愿者:

我校工作组部分成员7月31日参加组委会第二次演练之后,组委会对我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此要求所有志愿者参加8月3日下午2:30在学术交流中心举行的培训会,并按照以下要求着装参会。

一、着装要求:干净整洁。

帽子:戴组委会统一发放的帽子
衣服、裤子:着组委会统一发放的服装
袜子:白色棉袜
鞋子:白色运动鞋(灰色以及有艳丽的拼花图案不行)

二、头发要求:清爽整洁,不遮掩帽弦。

男生:平头。要求头发长度不超过1寸,侧面露耳,后面齐耳。
女生:长头发束起来,凡遮掩帽弦的头发都向后固定。

三、配饰

不允许佩戴任何夸张的配饰,如鲜艳的项链、大吊耳环、手表等。

请所有志愿者按照以上要求着装并在3日前打理头发,组委会工作人员将来校检查。


成都大学奥运火炬传递工作领导小组
20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