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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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计财处借票未收回款项的催款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5日
由于我校计财处年底要向成都市财政局核消我校各类收入票据,请各学院(个人)或部门办理了开票手续但未将款项汇入我校帐户的速到计材处收费科退回第三联(交款单位报销凭证),以便帮助我处顺利完成市财政局的票据核销工作。现将已开票未到帐的收款单位列入以下:

附件:已开票未到帐的收款单位



计财处收费科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