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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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开展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1日
各学院(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四川银监局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四川省将于2008年11月开始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配合《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更好推进和开展,请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老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贷款期限、利率承担、办理流程等,加强对《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见附件)的宣传,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进行信用助学贷款。

附件:《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