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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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校基金项目及征集2009年相关科技部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6日
各学院及部门:
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相关科技部门的要求,科技处开始受理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和征集2009年相关科技部门项目。现将基金项目申报和相关科技部门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校基金申报项目应符合《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资助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符合近年相关科技部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两年内可以完成。
2、校基金项目优先资助下列课题
(1)校科技团队、学校重点建设和扶持学科团队成员及领域的项目;
(2)年龄未满40岁的中青年教师,以及近三年引进人才;
(3)各级纵向项目的预研项目,以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
3、对于校基金项目,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有在研校基金项目者;
(2)已获过校基金项目资助,不属于学校重点建设、重点扶持学科团队的成员及领域的项目。
4、此次申报同时是为申报2009年相关科技主管部门项目做准备(相关主管部门已同意在2009年对我校项目予以优先立项),请各院部精心组织。另外项目征集不受基金项目条款限制。
5、课题选择请参考近年国家、教育部、省、市相应课题申报指南。
6、各院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要对申请书内容严格把关,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项目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将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院系或部门需初审并签署同意申报原件一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7、申报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25日。请各部门务必于2008年12月27日前将申请书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8、科技处咨询电话:84616360,E-mail: cdkyc@cdu.edu.cn ,
联系人:夏敬标

附: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项目申报书
2、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书
3、项目申报参考:
(1)2008年国家、省部及市级社科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08年省、市级自科类项目申报指南
(3)2007年国家、省部及市级社科类项目申报指南
(4)2007年省、市级自科类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0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