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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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度“成都大学十佳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6日
各学院(部)、新都校区:

根据教育部24号令和省教育厅27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评选2008年度“成都大学十佳优秀辅导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专职辅导员(含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分团委负责人)。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思想作风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
3.工作能力强,成绩显著。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广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学生工作中开拓创新,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均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候选人1名。
3、学校定于1月6 日下午2:30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进行公开评选,产生学校的推荐人选。
4、将学校的推荐人选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5、将学校的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批,并送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评选出的成都大学十佳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须填写《成都大学十佳优秀辅导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后,于1月4日前交学生处思政科。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大学十佳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学生处
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