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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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冬季征兵工作通告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3日
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广大青年要弘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积极响应祖国的召唤,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的挑选,献身国防事业,为保卫祖国建功立业。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8年征兵命令和兵役法规定,应征服现役男青年年龄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17岁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征集,全日制大学在校大学生也可征集。

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8日。报名时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本校学生且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持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保卫武装部报名应征。11月9日早上7时到十凌镇政府办公楼前集合前往龙泉驿区体检。



成都大学武装保卫处
二00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