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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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新《消防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5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根据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要求,新《消防法》已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为了认真学习宣传《消防法》,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保卫处已将新《消防法》翻印分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师生和教工进行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消防法》

成都大学保卫处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