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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校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30日
成大委﹝2009﹞33号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
关于校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业务直属单位 :

根据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第10次会议决定,现将校级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屠火明同志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统筹城乡发展研究中心;联系美术学院、工业制造学院。

周激流同志 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生物产业学院。

张其佐同志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协助分管宣传信息出版工作。分管党委宣传统战部(校新闻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联系管理学院、经济政法学院。

易贤文同志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管纪委工作。协助分管安全保卫、审计、监察、国安、保密、工会工作。分管监察处、审计处、保卫处(武装部)、工会;联系中职部(成都卫生学校)。

梁昱庆同志 副校长

协助分管学校行政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联系师范学院、医护学院、都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苏 蓉同志 副校长
协助分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协助分管统筹城乡发展研究中心;联系城乡建设学院、艺术学院。

赵 钢同志 副校长

协助分管教学工作。分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研究生联合培养办公室)、实验技术中心、体育部、新都校区工作;联系学前教育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

柯 玲同志 副校长

协助分管学生、后勤工作。 分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后勤服务公司、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联系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姜青山同志 副校长

协助分管科研工作。分管科技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协助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黎星成同志 副校级调研员
借调市环保局任环境督查专员

古天明同志 副校级调研员
分管工会工作。

张加蓉同志 副校级调研员
联系继续教育学院。

李 莹同志 副校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