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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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5日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国科计发[2009]90号文《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市州科技局要充分掌握企业的科技、技术需求,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结合我省科技工作重点和当地产业发展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的附件要求(见附件),引导科技人员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切实做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1、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申报项目,是国家通过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支持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项目,按照《四川省关于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的实施方案》(川科财[2009]14号)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优先推荐我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志愿团队、特派团队、创业团队确定的人员和项目。

2、要选择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技术需求的企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企业要具有自我筹措研发经费的机制和能力,要有保证项目实施的研发经费、人员和具体措施。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科技人员派出单位,要选派专业基础扎实、技术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科技人员,帮助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4、基于本次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申报项目的经费和项目的限制,各个市州(含扩权强县)要与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密切配合,共同推荐。原则上各市州(含扩权强县)区域内限制推荐项目3项以内,参加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科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项。

5、鉴于科技厅作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申报的组织单位,还要进行项目的评审等工作,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7份于2009年6月1日前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

联 系 人:杜建宏 张莉

联系电话:86669180 86711191

附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申报要求

备注说明:我校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2日,请各申报人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省科技厅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