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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1)、《成都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申报、评审、答辩和校级综合评定的程序,遴选出全校2009年实验室的建设立项项目,并由此确定学校2010年教学仪器设备经费预算。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中心)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有一支结构合理、能满足学校各层次教学需要的教师和实验技术队伍。基础实验中心(包括专业基础实验室)、创新型综合实验基地必须有3名及以上的专职实验教师,专业实验室必须有1名以上的专职实验教师。专职实验教师必须为人事处确认的编制内实验教师,并在实验技术中心备案。
(二)实验室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工作基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基本上能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术水平、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下列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选优先建设: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生均值偏低;或新建专业;或本学科类或专业或相关学科类实验课程(相关理论课程)已被列为省或校级重点学科、或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实验室承担的实验课程(项目),在学校及省内有一定特色和创新,在近三年来,取得较为明显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四)学院(部、中心)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好,责任心强,有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并努力争取学院配套资金投入。
二、项目申报计划进程
2009年“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时间安排,见附件2。

2009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经费预算,要纳入计财处2010年经费预算,所以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时申报。

附件:1、成都大学“实验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2009年“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进程表
3、成都大学“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申请书(2009年度)





成都大学实验技术中心
二OO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