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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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签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5日
全校教职工: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与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形式,在职工每年偿还住房贷款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职工不需要每年在单位、中心、银行之间往返办理提取手续。

凡我校已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的职工,可从2009年5月起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管理部办理签约手续。

咨询电话:84616379 贾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工作的通知

后勤服务公司
200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