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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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大学暑假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6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成办函[2009]148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教安【2009】31号)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6.5公交车燃烧事件”,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在开展暑假前安全大检查,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对学校和师生员工负责的态度,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平安校园落实到抓好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时间安排
2009年6月22日~7月10日。
1、第一阶段(6月22日-6月26日)自查阶段
各学院(校区)、部门首先进行自查,对排查出来问题要得到有效治理。对暂时还不能得到有效治理的隐患,要建立台帐、列出计划、制定措施、力争在短期内使隐患得到治理。
2、第二阶段(6月29日—7月3日)抽查阶段
学校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学院(校区)、部门进行抽查。
3、第三阶段(7月3日—7月10日)整治阶段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三、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
通过暑假前安全大检查,旨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堵塞漏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校区)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对人员密集的实验室、计算机房的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进行逐个检查。在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暑假前的防火、防盗、防骗、防汛、交通事故、防溺水事故等的安全知识教育。

(二)后勤服务公司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单身教工公寓、招待所、餐厅、临时工公寓、各个配电室、出租摊点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楼宇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进行详细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学生违规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在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对全体员工特别是临时务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对外教和留学生公寓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外教和留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四)图书馆、档案馆要特别加强对阅览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基建处负责对各基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六)实训中心负责对实验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的情况。

(七)学生处、团委负责对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的情况。对学生校外租住情况进行统计。

(八)体育部负责对体育馆、游泳池等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的情况。

(九)校办负责检验校内公务车辆的安全检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驾驶员的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进行审核,并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

(十)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各重要部位进行以下检查:
1、消防设施的管理、灭火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灯等完好情况;
2、治安管理,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3、防雷防汛设施的管理;
4、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安全检查。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各校区对照标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暑假部门值班人员名单于2009年6月29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由校办对情况进行汇总,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4616337
邮箱:baowei@cdu.edu.cn

成都大学保卫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