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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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5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各单位要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检查报告,并对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进行评议。现就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有关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一、及时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注意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单位应通过发放评议表(评议表样表附后)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建议,教工人数少于50人的单位,参评人员应达到本单位教工人数80%以上;教工人数多于50人的单位,参评人员应达到本单位教工人数60%以上。其它方式的民主评议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进行,保证评议取得实效。
二、评议内容要与分析检查报告紧密结合,评议后着重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修订完善。评议前,应将分析检查报告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让师生员工了解分析检查报告的基本内容;评议时,要明确评议的基本内容,主要应包括“三大方面、八个问题”(见评议表样表);评议后,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再次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修订完善。评议结果和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要通过适当方式再次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把握进度,统筹安排,抓紧落实各项任务。临近期末,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特别要注意把日常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根据第二阶段的工作日程安排,6月19日前各单位应完成民主评议,在对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再次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并请于6月23日前报学校科发办。同时,学校科发办也将于6月19日前对校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进行民主评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校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附:成都大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表(样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