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成人发〔2007〕22号)、《关于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工人高级技师(技术一级)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7〕94号)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办发〔2009〕94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9年度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各部门技术工人(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技术工人)和拟转聘到技术工人岗位,且2009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已获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按下列条件,申报、参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
1、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岗位证书》,在该岗位工作年满5年,且连续五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技师(技术二级),可以报考高级技师(技术一级)。
2、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在该岗位工作年满5年,且连续考核称职(合格)5年以上的高级工(技术三级),可以报考技师(技术二级)。对行业中公认具有较高技艺的男满50岁、女满45岁以上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级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在本岗位工作年满5年的中级工(技术四级),可以报考高级工(技术三级)。
4、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初级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在本岗位工作年满5年,以上的初级工(技术五级),可以报考中级工(技术四级)。
(二)新参加工作转正定级后的技术工人,可申报确定初级工的考试考核。
(三)从企业划转、部队复员等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获得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含原已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技术等级考试或参加考试未合格的人员),按下列条件申报参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
1、工作年限2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15年及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20年及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技术四级)的考试考核。
3、其他工作年限在14年及以下或者从事本工种不到10年的工人,申报初级工(技术五级)考试考核。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日—6月8日
(二)报名程序
1、申报者本人填写《2009年度成都大学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向人事处劳资科提供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电子照片可发至电子邮箱:rscwmf@cdu.edu.cn
申报技术一级(高级技师)和技术二级(技师)的人员还需一并填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
上述表格均可到人事处劳资科领取或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2、申报者所在处室(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并签署推荐意见。
3、人事处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其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办理具体网报手续,包括注册、上传照片、在网络上填写考试报名表等。
4、经复核无误后,由人事处汇总《报名表》、《花名册》(含电子文档)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送成都市人事局工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并缴费。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09年度成都大学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
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5、现《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6、《职业道德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7、属驾驶员工种的须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和安全行车记录(由所在部门提供书面证明);
五、培训
考前培训、考试考核内容、计分评审办法等严格按《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成人发〔2007〕22号)和《关于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工人高级技师(技术一级)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7〕94号)要求实施。确认考试资格后,自愿参加培训人员请于6月13日~6月20日自行与相关培训点联系培训事宜。各工种培训点详见《2009年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培训点安排表》(附件3)。
六、收费标准
各工种、各等级(职务)理论考试费、实际操作费和综合评审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工人技术等级考评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行〔2000〕26号)规定执行。报名时请一并缴纳理论考试费、实际操作考试费和综合评定费,此费由人事处负责代收,具体工种收费标准见附件4。
七、考试时间
各工种等级理论考试定于2010年1月9日、职务理论考试定于2010年1月10日进行。在培训点进行的实作、论文及论文答辩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八、待遇
从2010年1月1日起,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均实行考(评)聘分开。聘任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按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进行,并从被聘任(用)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等级或职务的待遇。
九、组织领导
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政策性强,专业分布广,涉及人员多,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与使用。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通知到人,确保我校工考工作顺利进行。
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医护学院、中职部(成都卫生学校)、都江校区管理办公室及新都校区管委会的报名材料及综合考试费由学院(部门)的办公室负责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处劳资科。
十、本通知由人事处劳资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616310
附件:
1、
《2009年度成都大学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表》
2、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职务评审表》
3、
《2009年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培训点安排表》
4、
《工种收费标准》
人事处
二00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