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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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2009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

2009年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全面贯彻“依法治招、公正选拔、阳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录取的良好工作秩序和外部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9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和“六公开”原则,及时在成都大学招生网上公开我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查询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学校网址为:www.cdu.edu.cn.

2、我们将严格执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09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严格遵守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承诺,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热忱希望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关心、支持和监督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4616013 84616162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8 — 84616009 028-84616722
学校保卫处电话:028--84616110

3.我校将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24小时内在学校主页上提供录取查询,请考生和家长留意。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们将直接按考生志愿填报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及时邮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大概为:艺体类本、专科和普通类本科在7月下旬,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在8月上旬。请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认真阅读 《2009级新生入学须知》,并按照要求前往报到。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转发录取通知书,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5、我校将严格执行成都市物价局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且仅由学校计财处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收取费用。

特此公告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