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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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初级教师资格教育能力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2日

我校办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进入教育能力的认定阶段,请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学做好教育能力认定的准备。

教育能力认定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形式:说课,10-20分钟;
2、考试范围:初一、初二现行教材(考场提供,随机抽选);
3、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日,早8:00;
4、考试地点:2201、2203、2205;
候考地点:2206、2207;
5、考生须随身携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6、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 陈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16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