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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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2日
各学院、部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于2009年5月受理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2、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3、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4、已经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
5、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范围

1、申报范围包括10个学科: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
2、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5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今年为1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四、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5月22日。报送科技处的申报材料为: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左侧装订)、2套申报成果(附1份电子版,须隐去申请人姓名,译著须同时附上2套外语原件)、5份成果概要(活页)、5份代表性章节(1到2章)。

说明: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09年4月21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概要(活页)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
4、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