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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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8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09]01号)(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准备材料,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于2009年4月30日之前将材料送交人事处313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356。联系人:邹老师、张老师。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另外安排。新进教师如按照要求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已体检的,可不再体检。未体检的人员与全校教职工体检一并安排,具体事项另外通知。

成都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09]01号)
2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相关表格
3 四川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此表用于教师教学能力测试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