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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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5日
各学院、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经发布,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和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2009年度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跨学科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根据课题的重点内容,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申请重点项目者,还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

2、申请青年项目者及项目组成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含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四、时限规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五、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六、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4页,一律以宋体4号字打印,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七、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 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 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八、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2月2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5份和活页(用计算机填写,1份原件,4份复印件),活页夹在申报书内;配套的《申报、评审书》电子文档。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09年1月13日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