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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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我校学生参评2009年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4日
各学院(部)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新型人才,校团委、校学生会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相关通知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荐我校学生参加2009年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符合《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条例》规定的成都大学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评选。

2、参评学生在认真学习《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条例》的基础上,填写《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登记表》及《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项目表》,并把个人照片贴在参评登记表上,交所属学院(部)分团委审核,所有上报材料纸质文档均需一式二份。

3、各学院(部)分团委要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条例》为标准,加强对申报学生资格审核,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并于2009年5月5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初评结果及参评学生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报校团委办公室。

4、校团委、校学生会将收集各学院(部)分团委上报的学生材料报校党委审批,审批合格后报团省委、省学联参评。

5、团省委、省学联将在各校筛选的基础上,根据《条例》进行审核,确定“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

咨询电话:028-84616131

附:1.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条例
2.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项目表
3.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报登记表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