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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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7日
各学院(部):

  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大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大中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自强意识,引导大中学生感恩自强,艰苦奋斗,积极投身“两个加快”的伟大实践,结合“5.12”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受李嘉诚基金会资助,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开展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的有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学生感恩行动”以感恩、感悟、服务、奉献为宗旨,让学生感悟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地震灾区及受灾学生的关心、帮助和扶持,用实际行动服务灾区和回馈社会,通过“学生感恩行动”激励灾区人民把感恩自强转化为建设家乡的实际行动,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感恩 自强
  三、活动内容
  “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由李嘉诚基金会捐助设立,实施两年。由各学院(部)策划和组织,结合四川省大中学生赴灾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在暑假集中开展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帮助灾区有需求的人群。
  1、帮助地震灾区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及社会地位的计划
  2、帮助受灾地区重建的计划
  3、针对灾区居民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计划
  4、有助于灾后恢复重建的社会调查计划
  5、其它与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的计划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部)以团队形式申报,每支队伍至少5人,必须有2名为学生骨干担任联络员;
2、申报的计划周期应在半年以内,且社会实践服务时间不得少于两周,计划完成后提交完成报告。
3、 “学生感恩行动”申报工作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申请团队根据《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申请表》格式及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将申请表报校团委。
4、“学生感恩行动”的资助标准为高校团队10000元/支。
五、时间安排
  1、5月5日之前,组织学生策划和制定相应活动方案,并将《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三份)报送校团委。
  2、5月6日—10日,校团委统一组织评审,产生推荐项目,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3、5月12日—30日,团省委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项目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预期效果等综合条件,对各大中学校申报“学生感恩行动”项目进行逐一评审,报李嘉诚基金会审定。批准的项目及经费由团省委下达到各有关学校。
  4、6月—8月,活动全面开展。按照审批的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并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9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活动总结报送校团委,经校团委统一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5、10月下旬,评选优秀项目,予以表彰,并汇总编辑成册。同时,安排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要督促各项目组及时总结,收集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在项目结束后,提交报告时一并报送。
  2、各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李嘉诚基金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申报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团队,将取消下一年度团队所在学校的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联系人:刘利
邮 箱:576989461@qq.com
电 话/传 真:15882433155

附: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申请表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