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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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学习调研阶段学习调研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体部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在抓紧落实、积极推进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为切实完成好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任务,现将学习调研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动员大会及前期准备工作要求
在学校动员大会召开后,各单位应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讨论制定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组建组织机构,确定信息员和联络员(可兼任),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信息员和联络员应报联系方式)。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将派专人参加各单位的动员大会。(具体分组见附件)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3日前完成。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报送一期信息简报。
二、关于学习调研计划制定和实施的工作要求
1、学习培训要体现“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层面分别制定和落实。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落实党员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和落实教师党员、离退休党员、学生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各二级单位的学习培训计划应于4月7日前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每位党员校领导将结合学校实际和自身分工,到相关单位作一次专题辅导报告,具体安排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3、学校党校将于近期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培训班,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机关、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参加培训。(具安排另行通知)
三、明确完成学习调研任务的范围和重点
一是每一名党员校领导确定一个调研题目,按照分工牵头负责调研任务,带队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研,并撰写个人调研报告。学校最后形成校领导班子调研报告。
二是学院、直属业务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梳理出一些重点调研课题,开展调研,撰写出班子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三是机关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确定一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研,撰写出部门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调研报告形成后,要分别在一定范围内交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交流调研成果,调研成果在中心组交流,学院、直属业务单位调研成果在学院和直属业务单位范围内交流,机关各部门调研成果在机关范围内交流。
四、注意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
各单位信息员和联络员要注意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沟通联系。有关方案、计划、总结等制定和报送以及领导联系与落实请与综合组联系,信息简报报宣传组,各工作环节安排、工作任务检查落实等请与督导组联系。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

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分组及联系单位
组长:李莹
副组长:聂慧育 黄小红
第一督导小组: 叶德荣(组长) 王 英 甘茂杰
联络员:杨 阳 84616056(办)
联系单位:机关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图书馆、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医护学院、体育部

第二督导小组: 周建胜(组长) 谢 萍 李 靖
联络员:李 洁 84616050(办)
联系单位:后勤服务公司、继续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生物产业学院、经济政法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三督导小组: 李 俭(组长) 赵 中 张文彬
联络员: 闫贞铮 84616048
联系单位:新都校区管委会、工业制造学院、城乡建设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