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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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庆”小长假安全保卫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4日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校区:
2009年10月 1——8日放假,为做好“国庆”小长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校各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国庆60周年期间加强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狠抓工作责任、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单位内部安全。

一、要按照公安机关和学校综治委的统一部署,集合本单位的力量,从各自不同的工作角度, 在放假前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努力通过自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检查内容为:
1.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3.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保管情况;
6.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检查的要求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到每一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期整改,对当前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校内安全管理
1.各部门在放假前,对部门的职工、学生和临时人员进行防地质灾害、防火、防盗、防骗和假期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2.各位师生员工离校前,自查本部门的安全,关好门、窗、水、电、气,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及钱物等贵重物品,对机房等重点场所打好封条便于值班同志检查,并请各部门派人随时到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各部门的微机应存放在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的地方,或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部门的钥匙请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拥有钥匙或假期中学生进入动用办公电脑,如工作需要,需接受校卫队检查并登记备查。
4. 教育在学校的学生要注意按时归寝,不要在学校周边的偏僻处逗留。不回家学生及外聘人员不准烧电炉,使用电炒锅、电热器。不准私拉私乱接电源线,不准在室内喝酒、吸烟、打麻将及使用明火,防止火灾发生。
5.学生的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后勤服务公司要督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值班执勤,搞好学生电脑等物品的寄存工作,确保学生物资财产设备安全。
6.放假期间,各物管公司负责人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好保安力量,认真严格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对所管辖的区域,要分片包干,责任落实,任务到人,形成联防、群防体系,实行有效管理。
7.校保卫处及十陵校区以外的校区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门卫、巡逻和守护制度。加强对教学楼、图书馆、行政楼等重点场所的监护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对外来人员做到详细登记,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8.凡是安装有监控设施的场所,请各部门(单位)不要关闭监控设施的电源,以保证正常摄像、监控。

三、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请各单位将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于2009年9月29日前交一份到保卫处综合科。

五、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领导带班安排在9月28日前 交一份到保卫处综合科。

保卫处 综合科电话:84616337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84616110 135588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