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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09年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根据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安排要求,每年11月为“119” 消防宣传月。结合我校今冬消防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定在11月份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图书馆、保卫处、紫东物业公司、金房物管、第二食堂等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学校于11月9日进行检查。

二、各学院(校区)安排对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上课的教师自己安排也可请保卫处的人员担任,请各学院(校区)将安排的时间和人数于11月6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电话:84616119)。

三、各学院(校区)、各部门对所管辖责任区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1月12日前报保卫处。

四、11月9日中午12:40,学校将在二食堂外沙土足球场举行“学生安全教育中心成立暨灭火演练活动”,请各学院(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图书馆、保卫处、紫东物业公司、金房物管、第二食堂等消防重点部门的责任人与负责人准时参加。


成都大学防火委员会
2009年11月2日
附:冬季防火标语警句
1.积极行动起来,掀起冬季防火安全竞赛热潮!
2.谁主管谁负责,做好消防工作!
3.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减少火灾,保障安全!
4.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促进生产发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
6.严格消防监督,强化安全管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
8.反违章,除隐患,添措施,保安全!
9.日日防火,夜夜防盗!
10.安全用火用电,家家幸福平安!
11.用火用电,注意安全!
12.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全力扑救,减少损失!
13.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预防群死群伤火灾!
14.用火先用心,灾祸不留情!
15.抗御火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6.消防连着你我他,幸福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