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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校医院院长、副院长校内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4日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大学校医院(原“成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面向全校范围公开招聘校医院院长1名(正科级),副院长1名(副科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 招聘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符合岗位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岗位的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谋私利,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岗位任职资格:
1、校医院院长
(1)年龄 :男性年龄在35—55周岁,女性年龄在35—50周岁;
(2)学历与职称:医学、药学及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中共正式党员;
(4)熟悉卫生法律法规,懂得医院管理,具有3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2、校医院副院长
(1)年龄 :男性年龄在35—50周岁,女性年龄在30—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学历与职称:具有医学、药学或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五、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方式。符合以上条件者,请于11月11日前将加盖所在二级部门公章的《成都大学校内招聘报名表》及学历证书和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后勤服务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012 ;
2、资格审查:11月12日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
3、面试:11月13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行就职陈述,并回答考评组提问;
4、面试结束后,后勤服务公司将聘任结果报校人事处备案。
六、面试由校人事处、纪委、审计处、后勤服务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并对申请人统一进行面试,民主测评,择优聘用。
七、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4—11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后勤服务公司办公室(九栋学生宿舍西侧)
2、应聘陈述内容:
(1)对个人主要工作经历、工作成绩、对所应聘岗位的优势与工作设想进行陈述,时间10分钟。
(2)回答考评组提问,时间5分钟。
八、本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行政楼302室,Tel:84616009)。

成都大学后勤服务公司

2009年11月3日


附:成都大学校内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