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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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1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于近期开班,本期培训班根据校党校的统一计划安排由各学院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9年9月21日—11月20日
2.地点: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安排

二、学员资格及名额分配

1.学员必须是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发展成熟并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
2.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按学生人数10%—15%的比例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3.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各党总支、支部应积极选送。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1.各分党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大纲(试行)》确定学习专题,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讨论、课外自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完成40学时的学习。
2.培训结束后,由校党校采取闭卷方式统一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成都大学党校结业证》。
3.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重点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学习讨论和主题实践等环节中。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党校应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分党校培训计划,审核参训学员资格,并务必将培训计划(含授课安排)、参训学员名单于开课前一周报校党校审核备案。艺术学院、体育部暂挂靠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党校进行培训,由电信学院分党校统一管理。
2.培训期间,各分党校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主线,紧密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和活动安排,组织本校学员积极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成大共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入党积极分子奉献日”活动等。要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实效性,并加强宣传。各分党校要做好考勤和文字、图片记录,并于培训活动结束后报校党校备案。
3.考勤、分组讨论、思想汇报和个人总结等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选优秀学员的依据。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学员培训表现情况作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
4.分党校的师资原则上应从党校授课教师信息库中选择,分党校的师资若有调整和补充,应报校党校备案。

附件:
1·党校教师专题分组情况
2.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样表)
3.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表(样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党校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