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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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0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第十四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省第十四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间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基本标准

凡申报参评社科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办法

申报的成果和《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科技处,同时发送《申报评审表》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莉娟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10年4月19日

附件: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审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