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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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2010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1日
各学院(部):
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大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大中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自强意识,引导大中学生感恩自强,艰苦奋斗,积极投身“两个加快”的伟大实践,受李嘉诚基金会资助,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将继续开展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的有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学生感恩行动”以感恩、感悟、服务、奉献为宗旨,让大中学生感悟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地震灾区及受灾学生的关心、帮助和扶持,用实际行动服务灾区和回馈社会,把感恩自强转化为建设家乡的实际行动,为四川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感恩自强 放飞希望
  三、活动内容
  “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中国教育电视台、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共同主办,由在校大中学生自主策划和组织,2010年组建100支团队在暑假集中赴灾区开展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服务灾区、服务人民。
  1、帮助地震灾区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及社会地位的计划
  2、帮助受灾地区重建的计划
  3、针对灾区居民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计划
  4、有助于灾后恢复重建的社会调查计划
  5、其它与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的计划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部)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志服务于地震灾区,身体健康,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已接受国家或社会资助的灾区学生优先。
  2、各学院(部)以团队形式申报,每支队伍至少5人,必须有1名学生骨干担任联络员或1名辅导老师带队;参与项目学生必须购买相关保险;申报的计划周期应在半年以内,且社会实践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5天;受助团队须签订承诺书,计划完成后须按要求提交项目报告。
  3、“学生感恩行动”申报工作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申请团队根据《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申请表》格式及要求,将申请表报校团委。
4、 “学生感恩行动”的资助标准为高校团队10000元/支。 
五、时间安排
  1、5月1日前,请各学院(部)组织学生策划和制定相应活动方案,并将《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申请表》(见附表)和活动策划以及演讲PPT报送校团委。
2、5月6日,校团委根据申请项目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预期效果等综合条件,对各个学院推荐申报“学生感恩行动”项目进行逐一评审,推选8支队伍报送团省委学校部审定。
  3、5月10日—6月1日,团省委评审委员会对各大中学校申报“学生感恩行动”项目进行逐一评审,报李嘉诚基金会审定。批准的项目及经费由团省委下达到我校。
  4、6月10日—8月30日,举行出征仪式,进行省级培训,活动全面开展。学校按照审批的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并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10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活动总结报送校团委,经校团委统一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5、11月上旬,评选优秀项目,予以表彰,并汇总编辑成册。同时,安排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六、评审会要求:评审会以PPT演讲的形式进行活动陈述,每支队伍陈述时间为5分钟,以及2分钟的评委提问时间。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委要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精心挑选项目,认真组织、策划,做好本次“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 羿 刘 双
  邮 箱:qingxie_002@163.com
  电 话:(028)84616131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