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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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6日
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的精神, 拟从我校推荐公派汉语教师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5月16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岗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含)。
3、具有2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专兼职)、中文、外语、教育等教学的在职教师及普通话测试员。有国外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6、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三、报名程序
网上填报申请。详情见http://www.hanban.edu.cn/content.php?id=7282。

四、候选人应提交的材料:
1.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7、主要研究成果;
8、推荐单位介绍材料,介绍内容包括:(1)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2)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3)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成都学院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
请有意报名的老师于5月16日前将所准备的材料交到学术交流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210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5月16日前统一将材料送至省教育厅。教育厅组织初审后,送国家汉办。

咨询电话: 8461637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