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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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0日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由于学校机构和人员的变化,各单位原有的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和兼职档案管理员也发生了较多的变动。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完善学校档案工作管理网络,便于相互之间的及时沟通,请各单位确定本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按附表要求在3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成都大学各学院 (部门)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报送至档案馆办公室。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10-3-10



附表:成都大学各学院 (部门)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