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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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0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部署,我校办理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部)教务办安排专人做好学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 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19日,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同学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成都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龙泉驿区教育局,请同学在网上报名时注意选定认定机构。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学生请于4月21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必须具备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的报名资料必须与本表格填写一致,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
3、学院(部)教务办出具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加盖学院鲜章);
4、体检表(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医院安排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的医院安排另行通知);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具备《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实习单位必须是学校);
9、师范专 业应届毕业生需具备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8]106号)规定执行。

四、请各学院(部)教务办于4月23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汇总(含《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13室,电子邮箱:sjk@cdu.edu.cn),完成材料的学校认定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