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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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收缴和返还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2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9年即将结束,请还未上缴2009年党费的各支部尽快收齐后于12月15日前交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11室)。

还未返还2008年党费的党支部可以携相关手续于12月10日-12月25日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过期则不能进行返还。

咨询电话:84616046

党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