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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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科技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5日
各学院、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9年院(部)科技工作考评及个人奖励依据为校发[2009]66号文件。用于2009年科技工作及成果超岗的奖金来源,为下半年(9月至2010年2月)学校扣除的教师标准岗位津贴中科研工作量津贴的1/3,已领科技工作及成果超岗奖励部分的科技工作量不再计入教师来年科技工作量。
特此通知

人事处、科技处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