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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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7日
各学院及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函[2010]14号文件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已经开始受理申报,请相关学院及部门结合今年的课题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10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8万元;
4、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3万元;
5、青年专项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2万元;
申报招标课题和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三、限项规定
1、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新课题;
3、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
4、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四、时限规定
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五、结题要求
1、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
2、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六、申报要求
1. 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2. 《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 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请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活页论证表》8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申报个人信息表只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10年2月27日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2、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3、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活页论证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5、课题申报个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