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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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治安、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3日
各学院(各校区)、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安排,保证全校安全与稳定,学校决定在放假前对全校进行治安、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所管辖的责任区域进行治安、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并将排查隐患及整改情况以纸质材料形式于12月29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电话84616119);

二、各单位应在放假前组织本单位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教育安排的时间、地点、人数情况等于2009年12月29日前及时报保卫处消防科(电话84616119),保卫处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请各学院(各校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积极配合,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0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