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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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8日
各学院、部门: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已开始进行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并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选题要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2010年度国家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申请者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跨学科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根据课题的重点内容,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结题时间要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四、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3篇;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2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申请人填报项目的参加者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
4、凡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研究,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一式4份(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单独装订)、项目申报统计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10年1月8日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
3、课题申报书(含论证活页)
4、项目申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