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09年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
各学院(部):
2009年我校有毕业生5610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831人,专科毕业生4385人。在校院两级就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全体就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克服了金融危机带来的诸多困难,全校本、专科最终平均就业率为91.05%,圆满完成了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为了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09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表彰的对象应是2009年在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工作、派遣工作以及完成毕业生就业率目标任务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名额及评选范围如下:
(一)“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无名额限制。
(二)“校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校、院、办学点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毕业年级辅导员和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生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单位评选1人,1000人以上的单位评选2人。
(三)校就业工作单项奖:由校就业领导小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有切实可行的针对本学院(部)的就业工作计划和措施。
2、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总体目标和各阶段分解目标任务。
3、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无事故。
4、积极贯彻“全员就业观”,能挖掘内外潜力、采取行之有效的就业方法与措施。
5、积极开展职业导航教育工作,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
6、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程序规范、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满意度高。
7、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已实施就业状况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培养方案等挂钩制度,建立招生、培养、就业的统筹机制,使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不断适应社会需求。
8、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和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一对一的就业指导、重点推荐、重点培训、等措施。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积极搜集就业信息,主动作好本单位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2、及时、认真、准确作好本单位毕业生数据统计上报、毕业生离校教育等相关工作。
3、作好毕业生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宣传工作,作好毕业生就业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推荐工作。
4、完成校就业领导小组制订的就业工作目标,其所在学院(部)或年级(班)就业率位居前列。

三、评选办法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1、各学院(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或自荐出相应的先进集体,填写《成都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一)。填写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突出特色和重点,内容真实,有相关支撑材料,表格不够可另附材料。各单位于2009年12月1日前将先进集体申报表报学生处。
2、由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自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校先进集体。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1、各学院(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或自荐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各单位于2009年12月1日前将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报学生处。
2、由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个人。

四、评选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 ,一定要坚持标准、事实求是,好中选好,
所报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事迹要突出,评价要准确。

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23日

附件:1、成都大学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成都大学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