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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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8日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为教学、科研及产业开发服务的功能,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我校2010-2015年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中心)要认真组织专业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人员、部分骨干教师,根据学校总体建设与发展规划以及专业发展规划,到相关院校进行广泛的调研。通过充分讨论和严格论证,瞄准国内、省内同类先进实验室的目标,制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实验室建设目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分析省内外高等学校现状及发展方向,以进入川省属高校前十强为参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实验中心(室)的建设总体目标,并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验教学水平、条件和财力制定阶段目标、分期实施计划。2010年和2011年阶段目标与实施计划要充分考虑本科“合格”评估为需要。

三、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为方向,以教育部《基础实验室主评估标准》和《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为依据,以一个学院、一个实验中心、一个中心主任、若干实验室的建制,以实验项目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本科教学质量这个中心,突出并强化实验教学在大学生科学精神、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构建特色明显,符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验教学体系。

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的原则:(1)先进性。实验室建设方案的起点要高,要以省内外同类先进实验室为参照。(2)实用性。要密切结合专业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相吻合,在提高实验开出率的同时,着眼于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要以体现实验室建设的效益为目标,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新建实验室的规模(包括实验用房、仪器设备的台套数等)标准为:基础实验室一次能容纳一个或两个自然班,专业实验室一次能容纳半个自然班。现有实验室应通过逐年建设达到此标准。(3)前瞻性。要充分考虑学科的发展和专业规模的发展。(4)特殊性。专业实验室建设要努力营造特色(突出专业培养特色,体现学院办学特色)。(5)避免重复性。要充分考虑校内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五、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规划书参考样本(附后)。各学院(部、中心)也可用更科学、更合理的样式,但必须包含参考样本所列内容。

六、各学院(部、中心)应充分利用寒假进行调研,在2010年3月19日前完成规划的编制、规划的论证与修改并向实验技术中心提交电子稿件)和打印稿件,电子稿件提交至sys@cdu.edu.cn。

七、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中心)制定的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集中评审。今后“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评审立项、实验经费分配、实验用房分配以及实验人员编制等,均以学校批准的规划书为依据。

望各院(部、中心)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各学院2010—2015年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附件: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参考样本

成都大学实验技术中心
二O一O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