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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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甘肃舟曲及我省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各学院分团委:

甘肃舟曲及我省特大山洪泥石流给灾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按照团省委《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甘肃舟曲及我省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我校号召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为灾区人民献一份爱心,送一份温暖,积极缴纳特殊团费,为灾区重建工作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方式

本次特殊团费收缴将落实到各学院分团委,以支部为单位收缴。各学院组织部请务必于9月17日前将各团支部交纳的“特殊团费”的情况进行公示,并将收到的特殊团费统一汇总后上缴于校团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汇入团市委组织部团费帐户。

二、收缴标准

此次交纳“特殊团费”活动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作硬性规定,不设金额界限。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支部要尊重和鼓励团员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团员以团费捐款,作为“特殊团费”转送灾区。要广泛宣传,积极保护广大团员青年“交纳‘特殊团费’、献出一份爱心”的热情。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收缴特殊团费支持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和带领广大团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广泛深入动员,认真抓好落实。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