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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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报送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8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09〕268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组织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学期课程归属于本学院的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6月28日12:00前将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评控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wczjk@cdu.edu.cn 。

说明:

1、各学院应对本学院本学期开出的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2、各学院对每一位教师的评价均采用百分制形式,如一位教师担任一个学院多门课程教学工作,则各学院应先将该名教师各门课程分数汇总折算为一个百分制分数再行报送;
3、请各学院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中准确填写教师编号,凡外聘教师统一罗列在学院在职教师名单最后,并在备注栏标明“外聘”字样。

附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