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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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0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各学院、部门: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0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已经发布,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统领,侧重对医事卫生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层次、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促进我国医事卫生法治建设、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项目设置及要求

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应列三个以上的子项目,其中要求至少一个子项目负责人是跨单位的;资助项目3-5项,资助额度10000-30000元∕项;项目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一篇为CSSCI来源期刊);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二)一般项目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项目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6-10项,资助额度5000-8000元∕项;项目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一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三)青年项目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该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9岁以下;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3000-5000元∕项,资助项目8-15项)和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承担单位配套资助,项目数不限)两种方式;项目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只能最多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在本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本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是供申请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报者也可自选项目题目。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8日。请申报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在纸质申报书(包括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10年7月2日

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报书(包括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