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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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教职工党员、老党员与学生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拟定于近期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与学生党员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党员、老党员;身患重病、长期卧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党员、老党员。

2.经学校认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的特殊困难学生中,因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如:父母去世、学生本人身患重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党员。

二、慰问方式

学校党委与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走访慰问,时间主要安排在2011年1月3-12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协调安排。

三、工作要求

1. 困难党员统计报送: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困难党员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党委组织部。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慰问活动的重要性,根据困难党员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调查摸底、统计核实。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认真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党员、老党员和学生党员的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增强信心、增添动力,克服困难、走出困境。

附: 《生活困难党员调查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