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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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及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川教电[2010]11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电[2010]114号)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将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细致地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深入了解掌握师生员工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排查矛盾纠纷,认真收集各类预警性、行动性的事前信息。要做好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因素及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工作。

二、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在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检查内容为:
1、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3、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况;
6、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7、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检查的要求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到每一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期整改,对当前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三、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在放假前夕要对本单位的师生开展一次针对防火、防盗、防骗、防抢、交通安全、返乡返校途中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四、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严防被盗。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贵重物品、多媒体设备、实验室设备、办公电脑的保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部门的钥匙请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拥有钥匙或假期中学生进入动用办公电脑,如工作需要,需接受校卫队检查并登记备查。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做好假期值班执勤工作,并认真做好学生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寄存工作,确保学生财物安全。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寒假及春节期间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六、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假期保卫处将加强校园门卫值班、护校巡逻、守护等方面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有人伺机搞破坏活动。保卫处将安排干部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将加强校园巡视和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七、信息报送
(1)、请各学院(校区)、各部门将假期中部门重点防范部位情况以书面的方式报保卫处,保卫处将集中力量加强守护。
(2)、请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假期部门值班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14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
(3)、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13558813110

保卫处全体员工恭祝全校师生新年平安快乐!

保卫处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