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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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第二十八届篮球赛竞赛规程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为了促进我校各系之间的相互了解,我们本着“增进友谊,培养人才”的宗旨.提高我校篮球水平,丰富我校体育文化生活,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开展献上一份力量!特举办此次比赛.

一、主办单位:成都大学体委

二、承办单位:成都大学体育学院

三、竞赛日期地点

1、时 间: 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30日
2、地 点: 成都大学室外塑胶篮球场

四、竞赛项目:五人制(4×12分钟)

五、参加单位:体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生物产业学院、电信学院、城乡建设学院、经法学院、文新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师范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医护学院、管理学院、学前学院、 工业学院

六、参加办法:

1、各学院以系为单位组队,可报男、女学生代表队各一队。
2、各学院可设领队1人(须该学院教师担任)、各队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3、各学院在报名时应交纳比赛保证金200元。

七、报名时间:

各学院务必于3月7日(星期一)14:00将报名单交体育学院王衍宇处(18982113683)并进行抽签。

八、运动员资格:

1、各学院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本校学籍且在读的大学生;
2、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违反竞赛纪律者,一经发现均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并扣保证金200元。

九、竞赛办法:

1、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0—2011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2、参赛队在6队以上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根据上一届比赛成绩,设冠、亚军为种子队分别排在A、B组。小组前三名进入决赛。决赛阶段采用淘汰制决1—3名。
3、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场数排列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然相等,则按其比赛的得失分率(总得分/总失分)排列名次;如再相等,则按其全部比赛的得失分率排列名次。
4、比赛中如出现某队弃权,则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并扣保证金200元。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
5、各队都应该自觉遵守我国运动员和大学生比赛的有关纪律规定,如出现违反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扣保证金200元,体育道德技术犯规及其他技术犯规50元一次。如无上述情况发生,比赛保证金将在本届比赛完后退还。

十、录取名次:

1、男女队各录取前3名。
2、体育道德风尚奖设男女各1名,最佳组织奖1名。

十一、其他:

1、各队比赛服装必须颜色统一,且印有明显号码(4——15)
2、如遇下雨无法进行比赛则该轮比赛另行通知,其余比赛仍按赛程进行。

十二、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成都大学体委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
2011年3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