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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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完善学校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及时沟通和联系,请各单位确定本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按附表格式将填写《成都大学各学院 (部门)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加盖部门印章),于3月10日前报送至档案馆办公室。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11-02-23


附表:成都大学各学院 (部门)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