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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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渠道,按照社会实践“项目化、基地化、专业化、长效化、社会化”的发展思路,以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科技水平、就业创业素质为导向,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1年社会实践工作。现将立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学院、部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社会实践项目。

二、项目类型
1、“志愿服务类”项目:包括由学校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政策宣讲、帮残助困、支农支教、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红色之旅等。
2、“科研学术类”项目:包括专题调研、参与教师主持的社科及软科学课题研究等。
3、“岗位体验类”项目:包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挂职锻炼、岗位体验、创业实践等。

三、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是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每个项目必须要有主题、有形式、有内容、有成果,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含1名)、有相对稳定的参与学生,其中每个学生参与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56小时。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2011年3月14日—25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活动,推荐1个项目申报学校精品项目,推荐5个项目申报学校重点项目,推荐若干一般立项项目;各部门、学生组织申报立项项目直接送校团委办公室;各学生社团申请项目通过指导单位报送。

3月底,校团委将组织社会实践评审说明会,最终确定学校精品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立项项目。

五、项目实施与评比
2011年4月——8月,各项目组按照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011年9月,各项目组结合2011年社会实践总结及评比表彰的相关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包括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团队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校团委将组织评比表彰。

特别说明:所有立项项目在完成项目后,根据实践成果和完成实践报告的情况,可以申请获得思想政治教育课实践学分,并参与社会实践评比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广泛发动 认真组织各学院、部门,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团支部、每一名同学,认真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二)提前规划,认真准备,保障到位各学院、部门,各学生组织要做到早规划、早准备、早联络、早动员,多方整合资源,加强对外联络,积极联系项目,为学生申报项目提供支持与保障。

(三)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保证申报质量
各学院、部门,各学生组织要在广泛组织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好示范,突出抓好重点实践团队建设。各学生组织要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相关情况,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做好立项申报工作。

各学院、在3月25日前将项目目申报书(见附件,含指导学生社团项目申报书)和学院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ddxtw@163.com;各部门、各学生组织按照相同要求直接向校团委申报。

附件
附件1.成都大学2011年社会实践活动申请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2.成都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书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