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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四——关于复试相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2011年4月23—24日,成都大学各学院(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了初试,根据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考比例确定了各岗位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复试相关事项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领取复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

2011年4月28日、5月3日、5月4日的工作时间(截止时间:5月4日17:00时),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大学人事处313办公室领取。过时不领,作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参加复试。

代领复试通知书的,代领者须出示考生亲笔委托书及考生与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试分组及方式

(一)复试分两个组进行,分别为文、理工科及实验教辅组和辅导员组,各组岗位如下:

1.文、理工科及实验教辅组:包括工业制造学院教师岗位、美术学院教师岗位、艺术学院教师岗位、学前教育学院教师岗位、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体育学院教师岗位、旅游文化产业学院教师岗位A、旅游文化产业学院教师岗位 B、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岗位(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心理危机干预)、工业制造学院教辅岗位(实验教师)、生物产业学院教辅岗位(实验教学管理)A、生物产业学院教辅岗位(实验教学管理)B。

2.辅导员组:辅导员岗位。

(二)复试方式为现场答辩,详情见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时间:2011年5月7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与拟聘人选的确定:考生的总成绩以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得出。根据招考岗位及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若该岗位所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成都大学人事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老师、王老师,028-84616225,84616040。

附件:各岗位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

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