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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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各部门:

为规范教学科研类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包含10万元)的在用仪器设备填写使用记录,请相关部门到实验技术中心领用《成都大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附件:成都大学教科贵重仪器设备表
实验技术中心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