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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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期间后勤保障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全校师生员工: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中心工作安排

1、四食堂因维修灶具,4月2日中餐后停止营业, 4月5日晚餐恢复正常营业;

2、一、三食堂清明期间正常供应,就餐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1:00—12:30,晚餐17:00—18:30;

3、餐卡充值时间及地点:4月3日一食堂,4月4日三食堂,4月5日晚餐四食堂充值,餐卡充值时间:中午11:00—12:30,下午5:00—6:30。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安排及管理

1、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职工清明期间照常上班;

2、留校学生原则上不集中居住,仍在原宿舍住宿。为确保学生安全,如每间宿舍留宿学生不足2人,学生可与该栋栋长联系,由栋长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相对集中住宿;

3、留校学生如清明期间因事不能按时归宿的,需以书面形式向栋长请假;

4、携带贵重物品的同学(如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建议在学生宿舍值班室租用由保险柜公司提供的保险柜存放,以便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三、“清明”期间师生员工看病,请到就近医院,校医院将不安排值班。

四、能源服务中心、维修服务中心为保证假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假期不休息。能源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五、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人员假期照常上班。

六、学校招待所照常营业。

附件:各中心值班服务电话及公司行政值班联系方式表


后勤服务公司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