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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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各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成都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决定将按照申报、评审、答辩综合等环节评定出全校2011年实验室的建设立项项目,并由此确定学校2012年教学仪器设备经费预算。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一支结构合理、能满足学校各层次教学需要的教师和实验技术队伍。基础实验中心(包括专业基础实验室)、创新型综合实验基地必须有3名及以上的专职实验教师,专业实验室必须有1名以上的专职实验教师。专职实验教师必须为人事处确认的编制内实验教师,并在实验技术中心备案。

(二)实验室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工作基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基本上能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术水平、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下列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建设: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生均值偏低;或新建专业;或本学科类或专业或相关学科类实验课程(相关理论课程)已被列为省或校级重点学科、或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实验室承担的实验课程(项目),在学校及省内有一定特色和创新,在近三年来,取得较为明显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四)学院(中心)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责任心强,有决心在“实验室建设工程”的建设中做出明显成绩,有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并努力争取学院配套资金投入。

二、项目申报工作进程

2011年“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2011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经费预算,要纳入计财处2012年经费预算,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时申报,于2011年5月23日下午四点之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交至实验管理科(实训科技大楼4-4),电子文档发至sys@cdu.edu.cn。

附件1:2011年“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进程表
附件2:成都大学“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

实验技术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